2015年我院被授予省级“平安医院”称号。5月11日,由省卫计委、省综治办、省公安厅组织的“平安医院”建设督导检查组莅临我院对“平安医院”创建工作进行复核,院领导班子和医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了考评汇报。
翟玉峰书记首先对我院的基本情况和“平安医院”创建活动做了介绍。张浩副院长针对我院的“平安医院”建设工作做了详细的汇报。对于“平安医院”建设工作,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,建立领导小组,李玉东院长亲自主抓,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,健全工作机制,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具体工作,从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、反恐防暴、后勤保障、医疗服务质量、医疗纠纷调处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。签订专业消防维保公司,投入大量资金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维护、更换;每年进行全员消防知识培训,提高职工消防自救能力,各科室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符合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细则;继续提高医院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水平,特别是在反恐防暴工作中,坚持“跟踪性服务”模式,妥善解决了新疆外来人员到医院就医的安全保障问题,得到了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在全市医疗单位进行推广;建立医患纠纷办公室,完善第三方介入制度,做到“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调处成功”。
督导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,就医疗纠纷调处、流浪人员医疗救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,院领导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答复。汇报结束后,督导检查组对消防监控室和警务室进行了实地查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