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阳市妇幼保健院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
尊敬的朋友:
您好!首先感谢您到我院就诊,我们郑重承诺,将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,为您提供优质、便捷、安全、高效的医疗服务。为了使您及家属了解我院关于参合患者的管理规定,方便办理新农合相关手续,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,并给予配合:
1、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后,带入院证、合作医疗证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(孕产妇及当年出生的患儿,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),三日内到住院管理处(结算大厅一楼)新农合窗口办理身份转换手续。患者提供的证件信息必须一致,严禁涂改。
2、主管医生接诊后,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证、合作医疗证、户口薄,要求“人、证”相符。患者所持证件与实际身份不符时,不提供新农合住院患者身份核对登记表,对患者身份有异议的由新农合稽查室协助调查处理。
3、患者住院期间,“三证”均应在院保管,以备核查。严禁冒名顶替、借证住院。一经查实,患者住院发生的费用全部自付,并通知患者所在县(市、区)合管办处理。
4、患者住院期间主管医生根据参合患者病情,须使用新农合目录外的药品、新农合目录外的诊疗项目时(指由参合患者承担的费用),必须填写《河南省参合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》,经患者或家属同意、签字后方可使用。否则,所发生费用全部由所住科室或主管医生承担。
5、各县(市、区)除正常分娩及新农合定额补偿患者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外,其他参合患者均需办理有效转诊证明。否则,按各(县、市)规定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降低20%。
注:①、平诊患者需在住院前(或当天)提供转诊证明;急诊入院的患者需在住院三天内开具转诊证明。②、转诊证明上加盖当地县级医院和县合管办转诊专用章,方可视为有效转诊。超出时间规定的转诊视为无效转诊。
6、我院已开通河南省跨区域即时结报业务。省内参合的患者凡转诊手续齐全的,均可在我院办理直补报销业务。跨区域意外伤害患者及无法核实身份的参合患者(指证件不齐或其他原因无法核实身份的),先到结算大厅二楼新农合跨区域结报窗口说明情况,然后到住院管理处登记为“新农合自费”患者,并在办理出院手续后到新农合跨区域结报窗口(结算大厅二楼)通过省级结算平台将患者的费用信息传回当地(需跟当地合管办联系),患者带齐手续回当地合管办办理直补报销。否则,无法领到新农合直补款。
7、患者出院后在结算大厅二楼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。
①、凡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,住院时间在72小时以上,除急、危重患者抢救、死亡除外(桐柏县、新野县、社旗县、邓州市对患者住院天数无要求,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即可报销),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方可在我院办理直补报销手续。
②、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的患者,需提供派出所出具贴有患者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,并在照片上加盖户籍专用章(或办理临时身份证)。
③、儿童需提供户口薄及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的有效身份证;未上户口的参合患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。
④、参合患者的户籍所在地与参合地址不一致的,需提供结婚证及居住地的村委会证明。
8、患者办理直补报销需提供资料:
(1)、主管医生提供:
①、诊断证明(3号楼地下室,加盖诊断专用章)
②、患者身份核对登记表(加盖科室章)
③、患者知情同意书(加盖科室章)
④、病历复印件(意外伤害患者提供)
(2)、住院收费处提供:
①、结账发票(原件)
②、总清单(结算大厅一楼16号窗口打印)
(3)、参合患者需提供:
合作医疗证、患者本人及直系亲属(或监护人)身份证、户口薄。
当您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问,请到病区护士站、服务台、新农合咨询室、新农合管理科咨询,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规定也可在病区宣传栏、大厅滚动电子屏及南阳中心医院网站上查询。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。
联系电话:
新农合管理科:61660666
新农合咨询室:61615022
新农合稽查室:61660663 61660667
新农合审核直补大厅:61660662 61660665 61660668 61660669
新农合跨区域直补:61660661
2015年起付线及报销比例(20万封顶)
1、内乡县、方城县、社旗县、唐河县、桐柏县、新野县、镇平县、邓州市、淅川县、官庄工区的分段补偿比例为:(无有效转诊证明的,同比例段降低20%)
起付线 | 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 | 补偿比例 |
1000元 | 1000<医疗费用≤4000部分 | 50% |
4000<医疗费用≤50000元部分 | 70% | |
50000<医疗费用≤80000元部分 | 80% | |
医疗费用>80000元部分 | 90% |
2、南召县、西峡县、卧龙区、宛城区、高新区、南阳新区的分段补偿比例
为:(无有效转诊证明的,同比例段降低20%)
起付线 | 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 | 补偿比例 |
1500元 | 1500<医疗费用≤4500部分 | 50% |
4500<医疗费用≤50000元部分 | 70% | |
50000<医疗费用≤80000元部分 | 80% | |
医疗费用>80000元部分 | 90% |